我的故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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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釣魚(鹿野苑學員化名) 「我的家庭真可愛,整潔美滿又安康……」記得小時候,我的家庭就是這樣子的。 聽說我爸爸和媽媽剛認識的時候,感情很好,如膠似漆的,所以很快就有了我,當時他們還沒有結婚,所以,我的出生證明上並沒有「爸爸」的資料。 我出生後沒多久,他們結婚了,而我妹妹、弟弟也相繼出世。一切都是那麼和諧、快樂、平安,一家五口住在一起,很幸福、快樂。 直到有一天,我爸爸帶我去找一位不認識的阿姨,那個阿姨還帶著一個小弟弟。爸爸當時說的話我還記得,他說:「丫丫,他是妳的弟弟喔,要好好陪他玩,不要欺負他喔!」當時我才五、六歲而已,根本不知道為什麼他要叫我姐姐,也不敢問爸爸,怕他會罵我,這個疑惑一直在我的心中。 直到四、五年後,我才知道,她是我的後母,她和我爸爸認識很久了,比認識我媽媽還要久,當我爸、媽還沒認識的時候,他們已經在一起很久了,而那個弟弟……竟然是我同父異母的弟弟,更扯的是,他的年紀竟然比我親生弟弟還要大! 後來有一次,爸爸帶我和弟弟、妹妹一起去釣魚,媽媽留在家裡。就是那一天,回到家,我媽媽就不在家了,爸爸說:「媽媽不要我們了!」聽到這句話,我和弟弟、妹妹三個人都哭了。當時,我們還很天真的想說,「媽媽只是出去玩而已,她一定會回來的!」沒想到,到現在這句話都沒有實現…… 媽媽離開之後,我們也搬家了,和那位阿姨、弟弟一起住。雖然那位阿姨對我們很好,但是畢竟不是親生的媽媽,感覺就是不一樣,但我們還是像一家人一樣住在一起。但是那個弟弟是第一次和我們生活,所以比較不習慣,我們大家才一起住三天,他就想念他的阿公、阿嬤,因此他又搬回去原來的地方住了。 爸爸因為每天要工作,要我們和爺爺、奶奶住。爺爺、奶奶對我們姊弟三個很好,所以爸爸也很放心的把我們交給爺爺奶奶照顧。而他卻在有一次工作的時候,不小心受傷,傷到脖子,送往醫院。醫生說要開刀,很嚴重。爸爸住院時,奶奶常帶我們坐公車去看爸爸,我還記得,奶奶每次帶我們去看爸爸的時候,我們都很高興! 後來爸爸出院了,我們也就跟爸爸一起住,但是爸爸整天遊手好閒,在家當「英英美黛子」,都不工作。這樣就算了,沒想到他還因為竊盜的關係要入獄,所以我們又得去和爺爺奶奶一起住。 那半年,爸爸把我們交給爺爺、奶奶照顧,所以我們就跟爺爺、奶奶同住,而我們終於鼓起勇氣,寫信給我們的媽媽,她也有回信給我們,我們都很高興!她也承諾會常常寫信給我們! 爸爸在監的時候有答應我們,他不會再犯了,我們也相信他不會再犯,所以就原諒他了,他出獄之後我們還是與他同住,那時我才國小五年級升六年級,他和那個阿姨也結婚了。 在我國三的時候,爸爸因為家暴案入獄,又把我們送到爺爺奶奶家了。但是事情沒有我想的那麼美,他還有吸毒和竊盜案正在上訴,刑期加一加,一共有二年十一個月。 當我們住在爺爺奶奶家的時候,爺爺跟我和妹妹說:只要我們跟他做,他就會給我們錢。還三不五時做一些令人作嘔的動作,讓我和妹妹有很恐懼的感覺!妹妹會怕,基於想要保護妹妹的心,我報了警,社工介入輔導,他竟然不承認他有說過這樣的話!我真的好氣,氣他敢做不敢當,我好氣這就是身為女生的弱點! 之後我們就沒有和爺爺、奶奶一起住了,因為妹妹害怕他又再次說那種令人感到生氣的話。我們回到我們的家,過我們自己的生活,不用擔心他又說這種話。 當時我們生活在黑暗的世界,家裡只有水,沒有電,晚上我們點蠟燭、吃泡麵。還好當時剛過完春節,壓歲錢還有剩下一點點,不至於讓我們餓肚子餓很久,但是錢總是會用完,泡麵總是會吃完,蠟燭總是會點完,那怎麼辦?想辦法啊!沒錢就去打工,肚子餓就只能繼續餓,蠟燭點完就找東西燒……那就是我們的生活。 當時覺得很對不起弟弟、妹妹,是我決定要離開爺爺奶奶家,所以他們才會餓肚子的。還好有好心的鄰居會給我們東西吃,學校老師還幫我們跟里長說,里長的關懷中心知道了我們的狀況,幫我們募款、繳水電費,還給我們食物!要不是有他們,我們早就餓死在路邊了。後來,也就是現在,社工把我安置到這裡了。在這裡不愁吃、不愁穿,不用煩惱!感謝仁波切,是仁波切讓我有這麼好的生活環境。 要是我可以出去,我一定會努力工作,讓弟弟妹妹有更好的環境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