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■ 古早與未來 台南縣早期查獲從事性交易之未成年少女都必須送往雲林收容機構,無論安置、輔導、出庭或後續追蹤都相當不便。民國87年,台南縣社會局蔡局長蒞臨蔣揚參訪,見蔣揚位於噶居寺的寺區內,環境寧靜清幽,有山林自然之美,便向創辦人 洛本天津仁波切提出設立少年緊急及短期收容中心的迫切需要,創辦人當場允諾,隨即創辦「鹿野苑關懷之家」。自87年8月1日起承辦安置業務,保護迷途少年與家暴兒少與婦女。因收容人數日益增多,原址不敷使用,遷建玉井劉陳。為了孩子而建的家,刻意營造家庭與自由的重要。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六日興工,九十九年六月卅日完竣第一期工程。
一句話,一個允諾,種下了今天的鹿野苑,成為保護、照顧少年人的中途之家。回首當年的那句「可以啊」,創辦人所投入的心血、人力、物力,已經遠遠超過古人所說的「一諾千金」。不計代價的付出、再付出,只因為菩薩不忍眾生苦的慈悲心。
創辦人說:「 在此,為曾經從孩子身上奪走的天真與善良,我願盡一己之力,照顧他們,直至孩子從感性中徹底蛻變為止。 鹿野苑關懷之家將規劃成一處兼融園藝、體能活動和動物畜養的農場,讓安置於此的青少年在清淨自然的生活中,重新省思生命的意義、定位自己的未來,也讓受虐婦女和幼童在田園的草香中,親依大地之母的安慰。挽救一位少年、少女,將能減少許多社會問題;護守一位受虐者,將能止住無數暗夜的淚水。迷亂驚慌的心靈需要一處重新定位生命的依怙處,也需要蓄釀邁向未來的動力,蔣揚慈善基金會願意拉他們一把,陪他們走一程峰迴路轉,直至柳暗花明又一村。」
■ 安置對象與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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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少年(少女):緊急收容以三天為限,短期收容以一至三個月為限,配合法院裁定,必要得延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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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裁定交付安置輔導之非行少年(少女):二個月至二年,可聲請裁定延長一次,得逾二年安置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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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保護個案:視情況而定,安置至成年,甚至獨立自主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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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虐婦女及其子女:二周為限,可延長至一個月。
■ 服務項目 1.安全保護 2.生活照顧及教育 3.個別處遇計畫輔導 4.衛生保健 5.心理輔導 6.就學輔導 7.培養健康的休閒活動 8.家政工藝課程 9.家庭親子協談 10.法律概念教導 11.健康人格薰陶 12.學習一技之長
■ 業務特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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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化的關心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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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教育的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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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化課程安排,培養及探索興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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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志願、社區服務,培養正向的社會互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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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一技之長。
■ 課程名稱 1.家政 2.花藝 3.美容 4.電腦 5.禮品包裝 6.肢體有氧 7.法律常識 8.盆栽雅賞 9.團體治療 10.課業輔導 11.衛生教育 12.田園教學
■ 工作目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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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個案得到適當且立即的緊急、短期收容或長期安置,獲得良好的生活照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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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師生互動,引導個案建立規律的生活作息,培養和諧的人際關係和正向的人生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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藉由課程活動,啟發個案省思自身的內在情緒,重建自我價值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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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機構的安置重點並非技能的學習或知識的傳授,而是提供穩定、安全、和諧、溫情的環境,讓個案心平氣和地審視自己以往的生活形態、親子關係和人際關係,以新的態度面對自己的人生和未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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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機構與個案之間的情感聯繫,讓個案信賴鹿野苑是他們可以傾訴、依靠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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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野苑是人生低潮的加油站,更是學員永遠的家。
■ 捐助本苑 由於安置個案的特殊性,本苑提供全天24小時的照顧和保護,需要龐大的業務經費和服務人力,尤其本苑這進行第二階段工程增建,敬請各界大力捐助,更歡迎擔任志工,嘉惠個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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